- 索 引 号:QZ03121-0101-2025-00008
- 发布机构: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4
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本公告中的供应站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确保用气安全;并配合供应站签订《供用气合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检举揭发“黑气”违法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本机关将严格保密,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黑气”案件的,将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泉州市洛江区燃气服务监督投诉、“黑气”(无证经营燃气)举报电话: 28026257。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瓶装燃气供应站名录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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