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6-0101-2019-00001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5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泉州天星气体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洛江区妇幼保健所。
二、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
三、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内容主要为相关单位、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2019年会计信息质量。
公示期自2019年9月5日至9月12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洛江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政府二楼楼
联系电话:0595-22665773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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