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6-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泉洛财〔2019〕101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09
根据区领导要求及《2019年度泉州市洛江区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规定,我局对所涉及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指数进行认真研究,现制定二级考评方案如下:
一、绩效指标内容
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泉效办〔2019〕4号)文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指数(增长率和贡献率)列入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权重为30分,数据采集值为当年值。
二、指标分解下达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主要指标安排工作的通知》(泉洛政办网传〔2019〕11号)和《洛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财政收入计划的函》(泉洛财函〔2019〕29号)文件,今年我区财政收入任务已经下发至区税务局及各乡镇(街道),请相关单位对照收入计划切实抓好收入组织工作。
三、评估方式
区财政局每月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若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指数(增长率和贡献率)指标在全市年度绩效考评中位列各县(市、区)后三位,将对各单位完成任务影响情况进行责任倒查,按未完成任务比例相应扣除绩效考评分数或作降档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减税政策对重点企业的影响,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减变动情况,做好收入进度跟踪;加强流动性税源管理,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9日
抄送:区人社局、效能办。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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