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6-0101-2023-00020
    • 备注/文号:泉洛财〔2023〕1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0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12-20 09:37

      2023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努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本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坚持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性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依法理财相关工作,把各项财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制定《洛江区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洛江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抓好机关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并与财政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学法考核。以《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学习渠道,重点围绕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政府债券等与财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建立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同评优、任职、晋升、考级定级、年度考核挂钩,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今年以来,11名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二)扛稳法治责任,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财政执法实行亮证制、公示制,财政检查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规则》及《福建省财政监督办法》,明确执法行为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严格实行财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制度,要求从事财政执法岗位的人员要取得执法资格,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调离财政执法岗位。今年以来,财政系统没有发生违法违规事件。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工作规则》《中共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完善决策机制入手,对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均集体研究决策。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参与讨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规范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财政干部问责相关制度,不断推进财政行政问责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全覆盖。严格执行财政内控制度,明确划分财政各个业务流程中的责任,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抓好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普法教育。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大型普法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党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等,组织志愿者下挂钩村(居、社区)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手册、现场解读、悬挂横幅等途径,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五项公开”制度,积极利用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栏、洛江区政府官网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信息,在洛江区政府官网开设“财政普法园地”专栏,常态化发布法律法规,增加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依托《八闽快讯》《侨区快讯》《洛江政讯》《洛江快讯》以及洛江新闻网、大美洛江等平台,发布财政推进法治工作信息,并做好正确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大力推进财政法律法规,结合财政业务,坚持以案普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相关法规政策,扩大财政工作的影响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全面推进公开办事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充分利用洛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开财政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不定期公开财政工作动态及相关财政信息,设置财政机关业务咨询及效能投诉热线,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做到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年终决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执行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方案;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财经委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同级审后,对审计提出的意见,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逐条认真研究,找出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促进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组织召开人大、政协建议办理专题部署会,研究办理工作,明确相关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提高办理水平。全年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件8件,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6件,满意率100%。

      (五)开展财会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严格落实预算主管部门的公开主体责任,比照省级检查要求,对2022、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进行检查,逐项检查公开表格和说明情况,确保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二是开展“1+X”专项检查。立足财政部门职能,配合区纪委开展节假日期间预算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情况等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三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制定《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财经纪律领域等9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四是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组织各相关单位对2022-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进行自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方案,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行为。五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检查。印发《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单位开展自查并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六是开展代理记账执业检查。印发《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按不少于10%比例的会计代理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抽查,进一步规范会计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按照上级要求较好地予以落实,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但是离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普法工作形式创新不足,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执法实践经验较欠缺,干部法治学习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法治思想站位。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广泛深入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推动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法治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融合渗透,充分利用网络、政务新媒体等,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三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学用结合,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执法工作水平。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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