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2 09:46

    泉洛财[2012]7号

     

    洛江区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洛江区公众信息网-财政局子网”(http://ljczj.qzl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江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洛江区政府大楼前楼二楼;邮编:362011;电话:0595-22633357;传真:0595-22631057;电子邮箱: ljqczj@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调整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工作原则,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强化学习,注重细节。我们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洛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组织学习《公务员保密知识与职业道德政府住处公开知识培训并通过测试,通过内部OA、宣传栏、公开栏、财政子网等载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同时,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再次梳理明晰,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有效增强了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措施具体,强化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股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坚持由经办人员采集,交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再审核签字后,通过后再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网上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累计2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目录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调整分为以下9个目录:1.部门介绍;2.法规文件;3.财政公开;4.政府采购;5.行政许可;6.应急管理;7.财政收支;8.工作动态;9.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洛江区公众信息网--财政子网站进行公开。通过财政子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使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财政子站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文档送交区档案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至今,未接到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机关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至今,本机关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1

    266

    其中:1.网站公开

    41

    26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二O一二年元月十六日

     

     

    抄送: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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