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财政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时间:2014-12-09 16:49
     

    洛江区财政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4年,洛江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事项准确无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列为信息公开重点,向全社会予以公布,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业务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整理信息,编制目录以及审批网上公开事项等日常工作。做好财政信息编报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同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信息公开审批方式、编报格式进行规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积极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财政政府信息,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2014年区财政局网站公开信息数共计196条,涉及财政工作计划、规划,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会议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相关政策、通知公示和工作信息等。通过本单位信息公示栏、宣传栏公开,此类信息公开数共计97条。

    (三)突出公开重点。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洛政办[201477号)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做好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到公开及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们按时公开了区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洛江区财政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洛江区财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同时,为牵头抓好区级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洛财[2014]96号)文件,明确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时限。及时上传《关于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空调设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洛江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洛江区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洛江区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方便部门办事和查询。二是督促预算单位做到公开到位。按照有关要求,各预算单位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公开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单位外),为便于公众理解,单位还应公开本单位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申请人可填写《洛江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局政务公开办进行受理申请,并限期答复。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共计0件。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共计0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举报数量共计0件。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宽。

        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

        三、明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制度建设,对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完善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大对重点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在做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时公开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进行指导,督促其按时公开。

        三是强化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把好公开信息审核关。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单位的责任意识。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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