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16:27

    洛江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洛江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洛江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洛江区财政局通过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依申请公开0条。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公开意识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洛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同时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宣传栏、公示栏、洛江公众信息网等媒介加大对财政相关信息公开。

    (二)完善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下发《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泉洛财〔202074)和《洛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泉洛财〔202089),明确责任,规范形式,加强监督。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审批程序,按照经办人采集、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专职人员再上传公开的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

    (三)落实专项公开

    通过洛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按要求及时公布我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报告、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最新财政政策等相关信息,内容分门别类、一目了然,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

    -1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较薄弱,信息更新滞后,与群众交流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三是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1年,区财政局将继续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法治财政:一是进一步加强各股室人员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新形势下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不断优化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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