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1-00008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5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掌握我区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含》(闽发改函〔2021〕26号)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通知》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实行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情况及其收支状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情况报告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
二、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完善收费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本部门、本行业及下属单位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送相关工作,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将本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向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
三、各有关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及下属单位所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相关收费情况认真填写《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要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填好之后要经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报表及相关材料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洛江区发改局(洛江区政府前楼四楼415号,联系电话:22637750,联系人:郑晓玲 邮箱:347121817@qq.com)
附件: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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