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24
- 备注/文号:泉洛发函〔2024〕21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审批股)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2
魏长希委员:
您好!您在洛江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提前布局“双碳”产业,推进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和管理的关心!近年来,随着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上线、控排行业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碳排配额的不断收紧,我区很多企业也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我局作为能源主管部门,也在持续关注、宣传、服务好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一、分布式光伏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统筹推动分布式光伏有序健康发展,保障区域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中央、省、市、区高度重视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建设,对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项目,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因地制宜提升分布式电源就地消纳能力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责任等做了详细的布置,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合理开发应用。2021年以来,我区已有61家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发电容量达40079KW。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们的宝贵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我区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分布式光伏行业政策宣传
近几年来,省、市发布了《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通知》、《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我区企业充分利用自由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2.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对公建屋顶资源进行集中连片、规模化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各类产业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原则上同步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既有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3.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和服务。
洛江供电服务中心大力优化分布式光伏用户并网服务工作,简化并网手续,严格控制供电企业环节办电时长,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优化电网调度运行,保障光伏项目电量全额消纳。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试点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闽发改新能〔2023〕485 号),按照试点县测算方法进行了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测算,并按季度及时公布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测算结果。
主要领导:潘凯锋
分管领导:许秋元
联 系 人:李 伟
联系电话:22631617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2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文史办、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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