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30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5
为切实做好我区早籼稻收购工作,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闽粮粮﹝2024﹞112号)精神,请各粮食收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粮食收购的责任感。要积极主动与市农发行沟通协调,及时足额筹集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并加强对收购资金的使用,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相关收购前期工作,加强早籼稻收购政策宣传,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附件: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闽粮粮﹝2024﹞112号)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抄送:市发改委(粮储局)。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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