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47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4〕25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2
你单位报来《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山乡主干道路灾后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洛虹政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3年11月6日以泉洛发改审〔2023〕29号文批复虹山乡主干道路灾后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309-350504-04-01-564253)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单位提出,总投资发生变化,拟申请调整。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虹山乡主干道路灾后重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工期:4个月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虹山乡全域旅游主干道罗虹段、前坂段、苏山段、苏白段、苏松段、苏虹段、白松段、虹松段因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导致的水毁路段修复,项目内容主要包括:1.挡土墙灾后重建(总长900米,均高8m);2.滑坡塌方路段重建(总长500米);3.水毁路段道路路面重铺(总长2000米×6米宽);4.路基坍塌重建(总长300米);5.路灯重建(总数750盏,均高7米);6.基础线缆管道重建(总长3.5公里);7.临水临崖段护坡重建(总长300米,均高8.5m);8.临水临崖护栏重建(总长3.5公里)。
七、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762.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17万元,预备费251.17万元(预备费费率10%)。资金来源由中央投资+地方自筹等其他资金。
八、节能审查: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和行业目录>的通知》(闽经环资〔2017〕340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节能的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山乡主干道路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洛虹政函〔2024〕57号);
(2)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和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3)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洛江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涉及新增用地审核意见。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审批、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并按基建程序报批;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同时注销泉洛发改审〔2023〕29号。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日
主题词:项目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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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城管局、住建局,洛江区生态环境局,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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