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48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4〕28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5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审批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洛环保函〔2024〕19号)收悉。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407-350504-04-01-302236),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
二、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洛江区河市镇、马甲镇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涉及区域为洛江区马甲镇、河市镇,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涉及区域马甲镇马甲村、永安村、祁山村、新庵村、新生村、杏川村、前垵村、新建村、潘内村、新民村、洋坑村、仰恩村等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拟建污水站10座(约2050㎡),总设计规模为995t/d;污水提升泵站9座(约504㎡),总设计规模537t/d;污水管道管网总长度121261m(其中包含:HDPE缠绕增强管(B型)31212m,PE压力管2599m,UPVC接户管87450m)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2、废弃矿山生态绿化补植工程:涉及区域为马甲镇建新坑矿区、河市镇白洋村土岭坑矿区、河市镇水吉坑矿区、河市镇山边村鹰岭坑矿区。拟修复绿化面积约220.32亩,绿化补植包含:修整路基7120㎡,回填种植土17600m3,修复排水沟119m,布设生态袋398.46m3,种植各类乔灌木、爬藤类植物、播撒葛藤,人工播撒草籽40424㎡。
七、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5871.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695.81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工程4477.10万元,废弃矿山生态绿化补植工程21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7.02万元,预备费420.23万元(预备费费率8%),建设期利息费198.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区财政统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9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和行业目录>的通知》(闽经环资〔2017〕340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当量值29.42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为23.94万kwh,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故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节能的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和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资金证明》文件;
(2)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情况说明》;
(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所在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①福建省钦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文本《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②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河市片区部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复函》(泉洛河政函〔2024〕79号);③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马甲片区部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复函》(泉洛马政函〔2024〕180号);
(4)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泉洛发改审〔2024〕26号)。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审批、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并按基建程序报批;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5日
主题词:项目 批复
─────────────────────────────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城管局,河市镇人民政府、马甲镇人民政府,泉州市洛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档(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