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62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4〕40号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你单位报来的《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变更<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洛环保函〔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8月15日以泉洛发改审〔2024〕28号文批复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编码:2407-350504-04-01-302236),因工程量的调整,删减新民村、洋坑村、仰恩村及废弃矿山生态绿化补植等工程,造成项目的总投资减少。经修正,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及总投资发生变化,现申请变更。经研究,同意变更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内容:
1、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将“本项目涉及区域为洛江区马甲镇、河市镇,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涉及区域马甲镇马甲村、永安村、祁山村、新庵村、新生村、杏川村、前垵村、新建村、潘内村、新民村、洋坑村、仰恩村等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拟建污水站10座(约2050㎡),总设计规模为995t/d;污水提升泵站9座(约504㎡),总设计规模537t/d;污水管道管网总长度121261m(其中包含:HDPE缠绕增强管(B型)31212m,PE压力管2599m,UPVC接户管87450m)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2)废弃矿山生态绿化补植工程:涉及区域为马甲镇建新坑矿区、河市镇白洋村土岭坑矿区、河市镇水吉坑矿区、河市镇山边村鹰岭坑矿区。拟修复绿化面积约220.32亩,绿化补植包含:修整路基7120㎡,回填种植土17600m3,修复排水沟119m,布设生态袋398.46m3,种植各类乔灌木、爬藤类植物、播撒葛藤,人工播撒草籽40424㎡。”变更为“本项目涉及区域为洛江区马甲镇,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涉及区域马甲镇马甲村、永安村、祁山村、新庵村、新生村、杏川村、前垵村、新建村、潘内村共9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拟建污水站9座(约1845㎡),总设计规模为785t/d;污水提升泵站7座(约392㎡),总设计规模347t/d;污水管道管网总长度105310m(其中包含:HDPE缠绕增强管(B型)25270m,PE压力管1540m,UPVC接户管78500m)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2)废弃矿山生态绿化补植工程:删除该部分内容。
2、第三项项目建设地点:将“洛江区河市镇、马甲镇”变更为“洛江区马甲镇”。
3、第六项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将“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5871.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695.81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工程4477.10万元,废弃矿山生态绿化补植工程21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7.02万元,预备费420.23万元(预备费费率8%),建设期利息费198.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区财政统筹。”变更为“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592.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662.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6.51万元,预备费328.72万元(预备费费率8%),建设期利息费154.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区财政统筹。”。
4、第十项删除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5、第十一项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删除第(3)点中的②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泉州东部重要水源地跨区域协同整治修复项目河市片区部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复函》(泉洛河政函〔2024〕79号)。
二、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资金证明》文件变更为《变更资金证明》文件。
三、其他事项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泉洛发改审〔2024〕28号文执行。请你单位按照此次变更内容,衔接做好相关手续变更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城管局,河市镇人民政府、马甲镇人民政府,泉州市洛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档(二)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