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74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你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申请审批洛江区医院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泉洛城管函〔2024〕222号)收悉。为了完善项目周边道路网络建设和加强各片区间联系的需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建设洛江区医院南侧道路工程(项目编码:2410-350504-04-01-104415),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江区医院南侧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洛江区河市镇,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与双阳中路衔接,设计终点顺接万虹路,设计起点为AK0+000,设计终点为A+353.44,设计长度353.44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通信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296.3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
七、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5日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洛江生态环境局,河市镇人民政府,存档(二)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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