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5-00020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5〕7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9
报来的《关于变更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业主单位的函》(泉洛政文体旅〔2025〕36号)收悉。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以泉洛发改审〔2025〕5号文批复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批复(项目编码:2504-350504-04-01-843170)。为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及相关手续办理,经研究,并经区政府同意,同意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事项
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项目业主单位由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变更为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其他事项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泉洛发改审〔2025〕5号文执行。请你局按照此次变更事项,衔接做好相关手续变更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城管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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