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6-00020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6〕4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1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炉星村省控断面上游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质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6-06-24 12:41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炉星村省控断面上游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质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洛罗政20262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和各有关部门对该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炉星村省控断面上游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质提升项目2512-350504-04-01-941871)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可以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解决地区污染和跨界污染具有重要作用,对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保障下游水质稳定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炉星村省控断面上游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质提升项目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后溪村、双溪村、前溪村

    五、建设性质:

    六、建设工期:26个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污水主管网排查工程:对现状污水主管网溯源、清疏、检测8.152km。

    2.后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DN300污水管1.843km、DN200污水管4.725km、检查井263座,接户管8.64km、接户井345座。

    3.双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DN300污水管2.226km、DN200污水管6.952km、检查井367座,接户管11.39km、接户井455座。

    4.前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DN400污水管0.844km、新建DN300污水管1.363km、DN200污水管3.709km、检查井237座,接户管11.84km、接户井296座。

    八、工程等级及主要涉及标准:

    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为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构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0.10g。项目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规范和标准执行。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3963.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8.62万元,工程建设其351.25万元,基本预备费293.59万元预备费费率8%)。资金来源为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区财政统筹。

    十、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当量值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0吨,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节能的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一、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事项,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为低风险项目。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三、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2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炉星村省控断面上游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质提升项目规划指导意见的复函》;

    3)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洛江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炉星村省控断面上游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质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洛稳评备〔20261号);

    5)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及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十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如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等核心事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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