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1-12 1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洛江区发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qzlj.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fzhggj/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jfg22630003@163.com,联系电话:0595—22630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我局职能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类信息高效完整及时公开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5条。其中,行政许可类2条,其他类信息4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制度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审核把关,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不断发布重大政策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得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我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全面、深入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解读的质量、效果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网络,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广泛性。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发布全面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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