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6-0101-2019-0001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办〔2019〕23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6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10:12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洛江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洛江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7〕20号)精神,从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公众认可度等方面,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成果,创办更加均衡、更有质量、保障公平、社会认可的洛江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育基础

      (一)发展现状

      全区现有小学35所、初中9所(其中完中4所)。2018-2019学年,小学、初中在校生总数分别为18002、7178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8407人,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18人。公办在编教职工1364人、合同教师97人。

      2013年,我区通过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检查;2016年,荣获省“教育工作先进区”称号并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复检;2017年,被评为“全国书法教育示范区”;2018年,顺利通过省教育“两项督导”评估,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优势

      1.强化组织管理,优先发展教育。落实《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教育建设项目列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考评。扎实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教育用地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等工作,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保障教育投入,优化办学条件。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全力实施扩容增量、标准化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近年来,严格按照小学30-40亩、中学80-100亩的标准预留教育用地,落实“三个增长”,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当年公共财政支出21%以上,财政性教育资金向农村或边远学校倾斜,高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四免一补”和家庭困难学生补助工作。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2018年全面消除大班额,现有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8407人,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10所“留守儿童之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58%。

      4.加强队伍建设,均衡师资配置。积极推进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程建设,实行教师“区管校聘”,实施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完善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施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制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与农村学校任教25年不占职数直接聘任起始等级政策,教师队伍安定稳定。

      (三)存在问题

      1.教学设施设备需进一步完善。

      2.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和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未达标,部分学科结构仍不合理,队伍素质仍需提高。

      3.部分学校教师老龄化严重、专业配置失衡,城乡学校教学质量、特色文化、内涵品质差距仍然存在,教育管理与教学质量均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大会要求,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共享公平,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把城乡一体化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完善教育投入财政保障长效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建设智造生态新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严格控制51-55人班生额规模,农村小规模学校达到办学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区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与素质进一步优化;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到2023年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1.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落实《洛江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区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城镇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和配套学校建设方案,有关单位应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班级生数逐步降到45、50人以下,所有小学、初中均不超过2000人,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不超过2500人。

      2.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区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修订)》《泉州市“乡村小规模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标准》要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应分别达4.5、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7.5、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2000、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2.3、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面积分别达96、90平方米以上。按序时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到2020年,全区中小学校管理标准化率达50%以上,逐步实现全覆盖。

      3.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三通两平台”建设水平,积极引导学校创建智慧校园,培育建设中小学信息化示范校,提升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增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二)整体提升教师素质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中小学实际需求,优先用于紧缺学科,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4.2、5.3人以上,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均达0.9人以上,确保开齐开足上好各门课程。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合同制教师实行人员总额管理,工资总额参照在编教师核定,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大力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1人以上。

      2.加强教育教学培训。按规定比例核定教师培训经费并列入区财政预算,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落实5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450学时培训完成率、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均达100%。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社区学院培训能力建设,制定教师与管理人员全员培训规划,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培训,专任教师都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教学效果。加强师风师德建设,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

      3.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完善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加大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力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城镇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三)保障义务教育公平

      1.加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加强学籍管理,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中途辍学。

      2.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家校联动、社区关怀和志愿服务等机制,优先改善留守儿童学习、寄宿条件与营养状况。完善在校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道德法治和安全教育,将留守儿童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绩效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建特教班,加强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强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管理与指导,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7600元,落实“一人一案”全纳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享有教育机会,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

      4.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制度。落实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的配套资金,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实行教育精准扶贫,按时足额拨付寄宿生、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营养餐补助费。全力倡导社会各界帮扶学习困难学生,让他们留得住、学有所得,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全力提升教育质量

      1.深化“小片区”管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深化“小片区”管理,实施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片区龙头学校与帮扶学校结对互助、捆绑考核,实施教学开放制度,着力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促进乡村学校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上好各门课程,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爱国主义教育,突出实践环节,在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中融入优秀传统项目,常态化开展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加大校本研训力度,加强校本课题研究,加强校际教研,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表现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3.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不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加强中小学生教学用书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目录外用书及其它学习用品。

      4.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创新思维能力考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城乡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计划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的反馈运用,有效服务教育决策、指导改进教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为铸魂育人、立德树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落实政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教育工作职责,健全协调机制,密切配合,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与难点制定倾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校际间不均衡问题。将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三)保障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年初预算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税收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四)规范安全办学。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章程,确立规范的组织规则和议事规则,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疏通民主管理渠道,依法治校执教,坚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区域内不设重点校或重点班。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校园警情快速处置机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合力打造平安校园,避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定期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进行监测,在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音美专任教师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7项指标中,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低于要求的85%,全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超过0.50、0.45。围绕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公众认可度等4个方面内容,开展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掌握发展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对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发展目标列入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体系,作为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真抓实干,干净担当,对工作滞后的进行问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防止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提高公众满意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惠及全区群众的民生工程,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同时大力宣传政府落实教育公平、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改革考评制度、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众认可度,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网络问卷调查满意度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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