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6-0101-2024-00019
- 备注/文号:泉洛教综〔2024〕41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4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红树林幼儿园:
你园《关于洛江区河市红树林幼儿园申请停止办学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园终止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你园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教育、民政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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