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116-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5-03-24 10:13

      2024年,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将法治精神融入推动洛江教育综合改革全过程各领域,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我区教育改革重难点问题难题,有效发挥法治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动洛江教育改革发展向纵深迈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局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印发《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明确专抓领导,确定专人专抓。各中小学校相应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积极开辟法制教育园地,重点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保护学生健康成长,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持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制专题讲座、法治研讨等各种教育培训,2024年我局新增行政执法人员4人,现取得行政执法资质人员共34人。同时,严格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完成执法监督证件申领,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及时做好清退工作。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协议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处理涉法事务、参与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提升机关处理涉法事务的专业性。组织各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普法活动及涉法事务,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目前,我区各中小学已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3.规范公正行政执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认真执行“三项制度”,按时更新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有记录,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2024年来,累计出动检查45人次,排查证照齐全机构学科类12家次,非学科类机构28家次,家政服务机构10家次;核处问题线索数2条;化解学生退费事件2起,涉及学生数2人,退费金额4528元;排查安全隐患3处,完成整改3处。

      4.深化当政务公开。加强行政决策和教育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洛江区政府网、大美洛江、洛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教育教学动态、招生考试、教师招聘、教育收费、“双减”政策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针对人民关注度较高的教育政策、教育重大事项、政策解读等,做到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律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全区各中小学平均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学法。深入推进法治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

      2.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结合班会、校会、团队会和主课堂等形式向学生进行“渗透式”法治教育。结合4月、11月“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以学校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专题讲座、图片展览、观看电影、征文等丰富多彩的“法律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在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的熏陶,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使学生真正做到懂法、守法、用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1.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个人学习、党课等形式,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带领党政领导班子结合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专题学习;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制专题讲座、法治研讨等各种教育培训。

      2.压实责任,争当表率。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4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3.强化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基层学校,检查督促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同时执行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学校年度考评内容。

      三、2025年工作安排

      1.提高法治建设意识能力。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培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等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延伸教育领域法治建设的触角,拓展法治建设的参与度,加强对教育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干部队伍的专业性。

      2.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对照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查找短板弱项,积极进行查漏补缺,扎实推进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主导,权责一致的做法,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厘清权责,杜绝监督缺位现象。严格落实校长作为学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校园普法工作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校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

      3.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理解,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内涵,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部门职能联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家长参与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发挥家庭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家庭、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合力。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