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24条,另外通过泉州市洛江区政府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教育信息”板块,设置教育动态、教育公告、招生信息、督导与双减、教师进修等5个模块,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各项教育类信息,2024年全年共发布244条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专人专责,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组织政府信息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实现业务学习与问题解决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以点带面,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向区档案馆报送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并正式印发的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洛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立足本职工作,围绕全区教育工作重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网站建设,及时报送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保障内容,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加强平台的互动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水平,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针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拓展完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形式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与公众的互动性方面还有所欠缺。

      (2)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发布全面深入;继续强化人员信息管理,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探索采用新形式做好科学解读;不断提高教育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将加强学习、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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