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403-0101-2019-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科〔2019〕23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5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洛江区“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科技局 时间:2019-11-06 11:07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洛江区“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洛江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泉洛政办201921)精神,结合洛江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洛江区“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洛江区“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

    2.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2019115

    附件1

     

    洛江区“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47)《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科2017253)洛江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泉洛政办201921)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区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众创空间,结合洛江实际,制定洛江区“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星创天地”是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力抓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特色产业打造“星创天地”,一步激发农新活力,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立足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科研人员、家庭农场主及中小微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打造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平台

    (二)主要目标

    2021年末,培育区级星创天地2家以上,孵化创新创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家,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培训6,培训科技人员300人次。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对象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农村众创体系。

    三、创建内容

    (一)集聚创业人才。专业化、个性化服吸引和集聚创业群体鼓励科技特派、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各类创创业人才深入村“大众创业、万众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人及企员等发挥职业专长,到村开展创业

    (二)成果示范推广。引导“星创天地”依托单位开展农业技术集成创新,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和要素,开展农业技术联合攻关,解决农业产业关键技术难题。支持创业主体在“星创天地”开展良种引进和培育、产业关键技术示范,开展新型农资、农机具的应用推广,引进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鼓励过线线合,推广“互网+”农业,推进科技成果化和产业化。

    (三)创业人才培训。利用“星创天地”人才、技术、网络、场地等条件,开展远程培训、授课培训、现场培训、田间指导和一线实训,定期召开示范现场会和专题培训会,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四)创业培育孵化。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规划设计、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企业注册、融资支持、财务管理辅导、企业管理培训、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服务,建立创业辅导制度,搭建交流平台,从创业策划、企业建立到成熟运行全过程服务。

    (五)科技金融服务。探索农业创新创业融资模式,利用社会资金建立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降低融资成本。开展各类投资洽谈活动,搭建投资者与创业者的对接平台。

    (六)创业政策集成。对接各政府部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体系。助政府相关部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金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人才引与扶持、政府采新券等政策措施,创业环境。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在洛江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孵化基础。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等软硬件条件,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其中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平方米以上,工位不少于6个;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公共办公(工位)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商务、文印、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3.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其中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不少于5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4.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入驻星创天地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数量不少于3个,并已正式开展创业活动。

    5.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

    (二)申报流程

    1.“星创天地”建设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后,填写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申请表(附表1),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附表2),报送所在地镇(乡、街道)审核。

    2.所在地镇(乡、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后,报送区科技局。 

    3.区科技局相关股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考察评审内容包括查验场地面积、创客数量和实际运行情况等。

    4.区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经局务会研究、网上公示后,下达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试点认定文件。

    5. 区级“星创天地”建设试点满一年,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开展考核评估。重点对“星创天地”服务能力、创客入驻、管理运营等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评估优秀的“星创天地”按取得成效给予10万元的项目后补助奖励,对评估为合格的“星创天地”不予补助,对评估不合格的“星创天地”黄牌警告,给予一年整改期限,一年后评估仍不合格,予以摘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镇(乡、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星天地”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政策扶持

    1.“星天地”入众的政策支持。真落《关于加快众间发展服务实经济转型升的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洛江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将“星天地”入众的政策支持范畴,同等享受众相关优惠政策。

    2.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要通过项目扶持的方式推动“星创天地”建设发展,对进入“星创天地”开展创新创业的创客或机构,优先立项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注重宣传培训

    要加“星天地”品牌和创业文化建营造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定期举办“星创天地”交流培训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高社会认知度;充分利用微信等移社交平台搭建星交流平台,宣传创业事迹、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创业商机,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境。

     

     

     

     

     

     

     

    附表1

    洛江区 “星创天地”建设申请表

     

    基本

    信息

    星创天地名称

     

    对外运营时间

     

    依托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星创天地运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依托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社会组织

    实施主体

    □农业科技园区  □工程(行业)技术研究中心

    □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涉农高校  □科研院所

    □农业科技型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

    星创天地的主要服务

    类型(可多选)

    □开放办公交流型  □创业投融资服务型

    □创客服务型  □创业教育培训型  □专业技术领域型

    □企业开放创新平台型  □其他

    是否已认定为省级众(星创)创空间(孵化器)

     

    是否已认定为市级众创(星创)空间(孵化器)

     

    星创天地地址

     

    近一

    年运

    营情

    总收入(万元)

     

    运营管理人员

    数量()

     

    服务的初创企业的

    数量()

     

    其中:常驻初创

    企业数量()

     

    服务的创业团队数量

    ()

     

    其中:常驻创业

    团队数量()

     

    场地

    情况

    空间场地总面积

    (平方米)

     

    常驻企业和团队使用面积(平方米)

     

    公共服务面积

    (平方米)

     

    工位数()

     

    近一

    年服

    务情

    况及

    成效

    创业导师数()

     

    签约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场次)

     

    开展创业教育

    (场次)

     

    获得投融资的企业

    (团队)数量()

     

    获得投融资的企业(团队)总额(万元)

     

    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

    (团队)数量()

     

    获得各级部门资助和奖励的企业(团队)数量( )

     

    创业企业(团队)

    纳就业人数()

     

    大学生创业企业(团队)数量()

     

    连续创业人数()

     

    高管创人数()

     

    主要负责人简介

    (限200字)

     

    星创天地

    功能定位、

    特色和理念

    (限500字)

     

    服务模式和

    内容(含创业

    导师、培训、

    投融资服务、

    大讲堂、沙龙、

    大赛等)

    (限800字)

     

    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建设情况(含互联网线上和线下平台建设等)

    (限500字)

     

    主要成效和案例(限800字)

     

    依托单位

    意见

    本单位自愿参加洛江区“星创天地”申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性负责。

    (盖章)

                                                          

    镇(乡、街道)

    推荐意见

     

     

     

     

    经现场核实,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符合洛江区“星创天地”申请条件。

     

     

     

     

     

    (盖章)

         

                               

    附表2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1.星创天地运营机构注册执照复印件;

    2.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3.星创天地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在孵、毕业的创业企业(团队)名单及项目简介;

    6.创业导师人员名单、简介,星创天地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

    7.获得相关部门的奖励和知识产权证明等。

     

     

     

     

     

     

     

     

     


    附表3

    洛江区“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

     

    星创天地名称

    依托单位

    机构性质(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成立

    时间

    负责人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推荐部门盖章                                                                       

     


    附件2

     

    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47)《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科2017253)洛江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泉洛政办201921)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洛江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制定本考评管理办法

    一、考评内容

    “星创天地”实施主体、基本服务设施、创新创业服务团队、创新创业人员集聚度、创新创业培训宣传、服务成效等。

    二、考评标准

    “星创天地”建设共设6项考评项目,分值100分。其中实施主体10分、基本服务设施20分、创新创业服务团队20分、创新创业人员集聚度20分、创新创业培训宣传10分、服务成效20分。

    1.具有明确实施主体。“星创天地”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6分(必备条件);属于贫困村镇、特色村镇、美丽乡村2;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型企业建设的,2分。

    2.具备基本服务设施。拥有150平方米及以上可自主支配的场地,6个以上工位的得6分(必备条件);具备“互联网+”电商平台(线上平台)2分;具备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2分;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的得3分,提供宽带网络的得1分;拥有公共会议室的得1分;拥有洽谈室的得1分;配套商务服务的得1分;配套文印服务的得1分;为入驻团队和初创型企业免费提供场地得2分。

    3.具有创新创业服务团队。拥有5人及以上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拥有2人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得12(必备条件)导师团队中拥有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每拥有一种类型导师的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制定清晰的创业导师工作流程和制度的得1分。专职管理人员中每拥一个相关行业中、高级技术职称者(或硕士、博士)分别得0.5分、1分,累计不超2分;建立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营运管理机制得1分;建立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得1分。

    4.集聚创新创业者。入驻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数量达到3个的得10分(必备条件),每多1家,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孵化培育一个创客项目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属于大学生创业企业(团队)每个多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5.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利用“星创天地”人才、技术、网络、场地等条件,开展远程培训、授课培训、现场培训、田间指导和一线实训等培训活动,每一场得1分,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及路演、宣传推介等创新创业活动,每一场得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取得服务成效。综合评价星创天地的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情况。其中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校、科研院所及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对接合作的,每对接合作一家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每提供一次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辅导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得0.5分,累计不超过6分。创客项目或入驻创业企业(团队)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的得0.5分,实用授权得1分,发明专利授权的得1.5分,累计不超过4分。吸引社会资本(10万元以上)投资入驻企业(团队)或创客项目加2分,带动新增就业10人以上的加2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加2分。总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三、考评方式

    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区级星创天地(试点)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考评采取材料审核、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

    四、结果运用

    根据根据《洛江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泉洛政办201921)精神,对评估优秀的“星创天地”按取得成效给项目后补助奖励10万元,对评估为合格的“星创天地”不予补助,评估不合格的“星创天地”黄牌警告,给予一年整改期限,一年后评估仍不合格,予以摘牌。(优秀≥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

     

    附表:洛江区 “星创天地”建设绩效考评表

     

     

     

     

     

     

     

     

     

     

     

     

     

     

     

    附表

    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绩效考评表

     

    评估项目

    (分值)

    具体评估内容及标准

    测评方法

    得分

    1.主体条件

    10

    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得6分(必备条件);属于贫困村镇、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得2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的,得2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2.基本服务设施

    (20)

    拥有150平方米及以上可自主支配的场地,6个以上工位得6分(必备条件);具备“互联网+”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得2分;具备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得2分;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的,得3分,提供宽带网络的得1分;拥有公共会议室的得1分;拥有洽谈室的得1分;配套商务服务的,得1分;配套文印服务的,得1分;为入驻团队和初创型企业免费提供场地得2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3.创业服务团队

    (20)

    拥有5人及以上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拥有2人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得12分(必备条件)。导师团队中拥有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每拥有一种类型导师的,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制定清晰的创业导师工作流程和制度的得1分。专职管理人员中每拥一个相关行业中、高级技术职称者(或硕士、博士)分别得0.5分、1分,累计不超2分;建立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营运管理机制得1分;建立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得1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座谈了解

     

    4.集聚创新创业者

    (20)

    入驻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数量达到3个的得10分(必备条件),每多1家,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孵化培育一个创客项目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属于大学生创业企业(团队)每个多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座谈了解

     

    5.创新创业培训宣传

    (10)

    利用“星创天地”人才、技术、网络、场地等条件,开展远程培训、授课培训、现场培训、田间指导和一线实训等培训活动,每一场得1分,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及路演、宣传推介等创新创业活动,每一场得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座谈了解

     

    6.服务成效

    (20)

    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校、科研院所及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对接合作的,每对接合作一家,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每提供一次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辅导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得0.5分,累计不超过6分。创客项目或入驻创业企业(团队)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的得0.5分,实用授权得1分,发明专利授权的得1.5分,累计不超过4分。吸引社会资本(10万元以上)投资入驻企业(团队)或创客项目加2分;带动新增就业10人以上的加2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加2分。总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座谈了解

     

    专家评审

    意见(不少于200字)

     

     

     

    备注

    评估等次:优秀≥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