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403-0101-2021-00008
- 备注/文号:泉洛政科〔2021〕1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环境,推进我区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7〕13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2020年度辖区内自主创新活动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符合《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7〕134号)等鼓励企业自创新活动文件的规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出入库奖补另行通知)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洛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科技研究开发能力或产业化条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财务管理规范,设有独立的研发专账(专户)或建立研发辅助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已获得区级财政性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企业2020年度没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未填报研发投入的或填报研发投入为0的,不予以申报。
(三)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涉黑涉恶的不予扶持。
(四)所涉及认定或者奖励的文件(证书)落款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内。
三、申领补助需提供的材料
(一)《洛江区科技创新奖励扶持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签章应齐全。
(二)符合《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奖励政策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洛江区政府大楼1516洛江区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伟清(工业领域);
吴子平(农业领域)
联系电话:0595-22631053
附件:1.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7〕134号)
2.科技创新奖励扶持项目申请表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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