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403-0101-2025-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科〔2025〕8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6
-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洛委办〔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1.本次申报对象为各级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建设的2024年认定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单位和2024年以前认定未获区级建设后补助经费资助的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单位(2024年以前认定但申报评估两次及以上未获优秀将不再补助)。填报期为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相关材料与数据。
2.申报时应填写项目申请书,星创天地名称即为申请项目名称,星创天地建设内容即为项目实施内容,同时不得遗漏平台填报期内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费用和平台运行管理费用,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3.区级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无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星创天地运行和建设。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星创天地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5.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报《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在申请书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情况报告”栏目填写《星创天地建设运行情况与业绩报告》,包含:①运营单位主体情况(含场地设施、线下线上平台等);②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含专职管理人员、创业导师队伍等);③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情况(含教育培训、需求对接、市场推广等);④服务资源建设情况(含技术依托单位、形成合作关系的中介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⑤创客入驻情况;⑥产出贡献情况(含入驻创客开展产品和技术研发、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试熟化和应用示范,取得知识产权成果、实现利润、缴纳税收、获得融资、带动“三农”发展情况等,提供1-2个创业服务典型案例);⑦运营主体已投入情况、收益情况。
2.星创天地评估统计表;
3.星创天地从业人员(专职管理人员)汇总表并附身份证及学历复印件;
4.创业导师队伍汇总表并附从事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及签约证明;
5.创新创业辅导、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及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照片、签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6.签约入驻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情况汇总表并附入驻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入驻企业填报期财务报表;
7.星创天地及服务设施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消防验收证明、在孵企业与服务平台场地分布图、线上服务平台佐证等);
8.星创天地管理制度和准入退出等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资料。
9.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填报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星创天地运营投入明细账及相关票据;
10.入驻创业企业(团队)融资情况表以及获得融资的相关证明(投资合同、投资意向书等);
11.星创天地与技术依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签署的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服务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12.培育入驻企业(团队、创客)技术成果转化佐证材料、财税支持以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等佐证材料。
三、资助说明
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星创天地”服务能力、创客入驻、管理运营等情况开展评估,评估优秀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审核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上目录并胶装成册),于2025年8月5日报送至洛江区科技局,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856728@163.com。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对评审通过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同时聘请财务专家对投入经费的原始票据进行核查。
附件: 1、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2、洛江区星创天地评估统计表
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代章)
2025年 5月 6日
附件1
洛江区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依托单位:
区科技局评估认定年份: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
一、简表
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已投资 (万元) |
申请经费 (万元)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手机 |
联系人邮箱 |
|||||||||
项目 负责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学 位 |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
职务 或职称 |
现从事主要专业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申请 单位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年度研发总投入(万元) |
研发投入占比 |
||||||||
推荐单位 |
||||||||||
技术依托单位 |
||||||||||
二、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情况报告
1.运营单位主体情况(含场地设施、线下线上平台等); 2.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含专职管理人员、创业导师队伍等); 3.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情况(含教育培训、需求对接、市场推广等); 4.服务资源建设情况(含技术依托单位、形成合作关系的中介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 5.创客入驻情况; 6.产出贡献情况(含入驻创客开展产品和技术研发、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试熟化和应用示范,取得知识产权成果、实现利润、缴纳税收、获得融资、带动“三农”发展情况等,提供1-2个创业服务典型案例); 7.运营主体已投入情况、收益情况。 |
三、项目申报承诺
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并保证项目立项后,补助经费统筹安排用于星创天地建设。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已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并保证项目立项后做到: 1. 本表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愿对其真实性负责。 2. 严格遵守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 3. 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科技局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 法定代表人: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四、推荐单位意见
镇(乡、街道)审核意见 |
经对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状况、产学研合作及项目载体实际能力等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 |
评审专家: 财务专家: 年 月 日 |
六、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区科技局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七、附件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星创天地评估统计表 |
2 |
星创天地从业人员(专职管理人员)汇总表并附身份证及学历复印件 |
3 |
创业导师队伍汇总表并附从事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及签约证明 |
4 |
创新创业辅导、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及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照片、签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
5 |
签约入驻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情况汇总表并附入驻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入驻企业填报期财务报表; |
6 |
星创天地及服务设施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消防验收证明、在孵企业与服务平台场地分布图、线上服务平台佐证等) |
7 |
星创天地管理制度和准入退出等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资料 |
8 |
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填报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星创天地运营投入明细账及相关票据 |
9 |
入驻创业企业(团队)融资情况表以及获得融资的相关证明(投资合同、投资意向书等) |
10 |
星创天地与技术依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签署的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服务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
11 |
培育入驻企业(团队、创客)技术成果转化佐证材料、财税支持以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等佐证材料 |
附件2
洛江区星创天地评估统计表
星创天地的基本情况 |
|||||||||
星创天地名称(盖章) |
|||||||||
运营单位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星创天地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星创天地服务功能 |
|||||||||
指标名称 |
指标说明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
一、星创天地基本条件 |
|||||||||
(一)线下平台 |
办公总面积 |
平方米 |
|||||||
1.入驻企业(团队、创客)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
2.公共服务面积 |
平方米 |
||||||||
自有/长期租用的示范基地土地面积或加工场地面积 |
亩 |
||||||||
(二)线上平台 |
是否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 |
□ 1.有 2.否 |
|||||||
如有,请填写网址和名称 |
|||||||||
是否有行业动态 |
□ 1.有2.否 |
||||||||
是否有产品展示 |
□ 1.有2.否 |
||||||||
是否有其他服务功能 |
□ 1.有2.否 |
||||||||
如有,请说明: |
|||||||||
(三)创业服务队伍 |
星创天地专职管理人员数量 |
人 |
|||||||
星创天地签约创业导师数量 |
人 |
||||||||
(四)服务资源引进 |
是否引进技术依托单位 |
□ 1.有2.否 |
|||||||
如有,请列出: |
|||||||||
是否引进投融资机构等 |
□ 1.有2.否 |
||||||||
如有,请列出: |
|||||||||
二、星创天地开展服务情况 |
|||||||||
(一)开展创业教育培训 |
星创天地填报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包括网络培训、技术培训、田间培训;定期开展示范现场会、专题培训会、创业活动场次,包括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
场次 |
|||||||
人次 |
|||||||||
(二)举办投资洽谈活动 |
星创天地填报期举办投资者与创业者之间各类投资洽谈活动次数 |
场次 |
|||||||
(三)技术成果转化 |
填报期推广新品种及建立示范面积 |
____项,____亩 |
|||||||
填报期推广新技术 |
____项,____亩 |
||||||||
(四)其它服务 |
是否有提供产品检测、商事代理、知识产权事务服务、财务管理辅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人才服务、租金减免等其它服务 |
□ 1.有 2.否 |
|||||||
如有,请说明: |
|||||||||
三、星创天地运行建设成效 |
|||||||||
(一)签约入驻企业(团队、创客)情况 |
签约入驻数量 |
个 |
|||||||
其中:创业企业数量 |
个 |
||||||||
创业团队数量 |
个 |
||||||||
创客数量 |
人 |
||||||||
签约入驻的企业(团队、创客)的总人数 |
人 |
||||||||
其中:科技人员 |
人 |
||||||||
大学生人数 |
人 |
||||||||
返乡农民工人数 |
人 |
||||||||
职业农民人数 |
人 |
||||||||
留学归国创业人数 |
人 |
||||||||
(二)填报期培育入驻企业(团队、创客)成效 |
填报期培育入驻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数量 |
个 |
|||||||
填报期培育团队、创客成长为新注册企业的数量 |
个 |
||||||||
填报期培育企业(团队、创客)在入驻期间获得有效知识产权 |
个 |
||||||||
其中:发明专利数 |
个 |
||||||||
软件著作权数 |
个 |
||||||||
填报期培育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入驻期间在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数量 |
个 |
||||||||
填报期培育企业(团队、创客)在入驻期间形成的农业技术成果数 |
个 |
||||||||
填报期为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提供产品检测的次数 |
次 |
||||||||
填报期培育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获得各类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数量 |
个 |
||||||||
(三)投融资情况 |
填报期为入驻企业(团队、创客)引进各类投融资的总金额 |
万元 |
|||||||
其中:社会投资金额 |
万元 |
||||||||
星创天地运营主体投 资额 |
万元 |
||||||||
银行融资金额 |
万元 |
||||||||
其他(请注明: ) |
万元 |
||||||||
(四)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填报期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金额 |
万元 |
||||||||
(五)填报期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发展情况 |
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填报期收入总和 |
万元 |
|||||||
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填报期缴纳税收总和 |
万元 |
||||||||
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填报期利润总和 |
万元 |
||||||||
四、星创天地运营主体的运营效率 |
|||||||||
(一)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自身情况 |
星创天地运营主体总资产 |
万元 |
|||||||
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年收入总和 |
万元 |
||||||||
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年利润总和 |
万元 |
||||||||
(二)填报期星创天地运营投入情况 |
填报期星创天地运营主体人员费用 |
万元 |
|||||||
填报期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场地费用 |
万元 |
||||||||
填报期星创天地运营主体管理费用 |
万元 |
||||||||
填报期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其他费用 |
万元 |
||||||||
填报期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设备购置费用 |
万元 |
有关指标填报说明
1.星创天地名称:指认定的区级星创天地名字全称。
2.填报期为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区级星创天地数据。
3专职管理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星创天地专职工作人员。
4.创业导师:指接受星创天地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指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日期当日,仍在星创天地内入驻,得到孵化服务的创业团队和初创型企业数量。创业团队、创客:创业团队、创客是指与“星创天地”签订入驻协议,并且主要研发和公共场所在“星创天地”内的,但尚未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人的组合团队(个人)。
6.新注册企业的数量:指填报期内,星创天地入驻的创业团队、创客在入驻期间到工商局注册成立为企业,且注册地在“星创天地”内的数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