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0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洛江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洛江区科技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洛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qzlj.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kxjsj)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洛江区政府大院前楼五楼,邮编:362011,电话:0595-22631053,电子邮箱:qzljk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开了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其它政府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条,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围绕权责清单、科技特派员、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下达科技奖补资金等科技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据《条例》,并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动态更新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均符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不涉及未经同意公开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洛江区公众信息网网站栏目类别,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逐项梳理细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单位信息公开栏的灵活便利优势,做好政务、财务和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狠抓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工作从认识上、组织上、运作上和管理上进行检查监督,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 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工作推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及主要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及时更新、扩大科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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