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0-0001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民〔2020〕11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0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 时间:2020-02-18 16:42

    各乡镇民政办:

    为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7〕16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实施养老贴心工程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19〕28号)的目标和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区农村居家养老机构有序运行和有效保障服务工作,并切实完成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请各乡镇认真抓好筛选推荐工作,积极推进我区养老服务发展。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项目

    1、目标任务: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选取条件较好的农村,扶持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文化娱乐、配餐等服务,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

    2、建设标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房屋应符合抗震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设置10张左右机构养老床位或是日间照料室床位,具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短期托养、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场所,应达到“七个有”要求,即:有日间照料场所、有厨房和餐厅、有文化娱乐场所、有老年服务队伍、有服务内容和老年服务热线、有管理制度、有筹资渠道。

    3、项目扶持:省级项目每个补助17万。市级项目每个补助资金15万元,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负担。

    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行项目

    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已建成并运行的10个条件较好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每个点发放运行补贴2万元,市、县(市、区)两级财政1:1比例负担。

    请乡镇民政办做好2020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相关表格报送至区民政局养老股(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史雪如

    电话:22633731/22633831(传真)

    邮箱:ljqylg@163.com 

     

    附件: 1. 福建省2020年度农村幸福院省级补助项目申报书

    2. 泉州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项目申请表

    3. 泉州市2020年度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项目汇总表

    4.泉州市洛江区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新建指标、运营补贴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0日

     

     

    附件:4

     

    泉州市洛江区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新建指标、运营补贴

    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乡镇

    计划指标数

    运营补贴项目指标数

    市级

    省级

    河市

    2

    1

    3

    马甲

    3

    1

    3

    罗溪

    2

    1

    3

    虹山

    1

    0

    1

    合计

    8

    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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