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2-0001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民〔2022〕42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5
各区级社会组织:
现将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泉民管〔2022〕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四点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区级社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参与就业培训,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三、发挥示范效应。区级社会组织要依托福建24365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24365.fj.smartedu.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和泉州人才市场网(http://www.qzrcsc.com/)发布招聘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深入挖掘就业岗位需求,开发就业岗位。区级社会组织将就业岗位和数量情况于9月8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举办社会组织招聘活动,各地要相应举办线上线下社会组织招聘,搭建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桥梁。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区级社会组织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营造良好氛围。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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