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民〔2024〕41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关于撤销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 时间:2024-09-30 09:00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解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2002年由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我局批复同意设立镇级殡仪管理服务站。因现殡葬服务行业市场化运营已相对成熟,市宏福园也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宏福园办事大厅联系电话22891000114转宏福园)。为整合资源,简化殡葬服务流程,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各镇(街道)殡仪管理服务站予以撤销。

    殡仪服务站撤销后,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主动作为,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各乡镇殡仪服务站牌下架、群众解释宣传和政策引导),引导合规殡葬管理服务站和代办点办理营业许可登记,规范殡葬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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