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0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2
因河市镇、马甲镇用水主要取自马甲镇自来水厂成品水供应,受天气干旱影响,马甲镇水厂日供水能力不足,供水紧张。马甲镇梅岭村存在个别村组用水困难现象;河市镇金源供水公司对接市自来水应急给水管道补给供水,由于白洋村、霞溪工业区、南塘村三个区域由于地势较高,水压不足,无法充分供给。
经研究,决定对河市镇白洋村、霞溪工业区、南塘村,马甲镇梅岭村下达用水困难补助资金,共计15万元(泉洛财农指〔2020〕40号),用于自来水加压措施建设。请根据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洛江区用水困难补助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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