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2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1〕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8号)即(泉洛财指〔2021〕27号)下达我区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74万元。对5月份全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专项督查时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须于8月底前基本完成,并做好项目验收,规范验收内业资料。
各地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健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1年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