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2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1〕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6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产业增产增效重点建设项目奖补方案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1〕12号)、《泉州市财政局 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增产增效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447号)文件要求,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丰田农业果蔬种植场申报建设的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我局研究决定下达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丰田农业果蔬种植场申报建设的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从“泉洛财指〔2020〕504号”列支。请收到下达文件后,按建设奖补方案等要求,及时把资金下拨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泉州市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72号),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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