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2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2
河市镇、马甲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1〕141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万元,并同步下达约束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请有关镇、村要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48号)文件要求执行,并加强检查督促,保证扶贫资金安全管理及专款专用,做好项目跟踪指导,按月报送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1.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及任务清单
2.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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