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7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1〕7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1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时间:2021-11-26 16:13
    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 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4)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现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万元(详见附件1)。请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资金,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管(详见附件2),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洛江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表

              2.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农民专业合作社)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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