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5
印发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股(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我区农水渔业行政监管责任,健全我区农水渔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2月15日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遵循分级管理以及合法、公正、公开和随机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
二、抽查事项和抽查内容
抽查事项主要为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中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并依据检查具体事项载明的监督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三、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重点梳理涉及农资、农(水)产品安全、在建的水利生产建设项目和上年度水土保持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作为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详见附件2)。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在编执法人员(详见附件3)。
四、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每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时,由相关行业业务股站邀请局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按附件1计划表中相关比例执行,检查人员分行业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能职责。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业务股站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的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执法效率。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业务股站要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监管对象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公开、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做好资料归档,及时反馈信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报局办公室汇总。处罚情况应在抽查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需要整改的检查对象,还应根据现场检查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资料供存档备查。
附件:1.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
3.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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