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1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0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根据《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洛财〔2022〕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区级第二批次补助资金共360万元(详见附件),请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并实时掌握项目建设最新动态,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产生项目效益。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区级第二批次补助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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