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3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7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2〕1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1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文件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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