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4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5
河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号),现下达山边村2021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第二批)2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等。请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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