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5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2〕6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各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通知》(泉洛委振兴办〔2022〕18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下达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共69万元。
请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泉州市洛江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泉洛财〔2022〕53号)文件要求,强化资金管理,落实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产生项目效益。
附件: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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