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6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1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5
河市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90号)现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20万元(详见附件)。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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