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6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1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7
马甲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奖补)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837号),现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奖补)100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该项资金用于纳入市级跟踪管理的乡村振兴整镇推进重点项目补助,且至少扶持1个产业发展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洛财〔2022〕48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奖补)分配表
2.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奖补)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