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6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1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7
河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创新案例奖补)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838号),现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创新案例奖补)100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洛财〔2022〕48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于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将专项资金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委乡村振兴办备案。
附件:1.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创新案例奖补)分配表
2.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创新案例奖补)任务清单
3.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创新案例奖补)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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