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10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2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30
虹山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扶持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原名称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下同)建设,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等乡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设备设施购置、田间地头仓储冷链物流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展休闲农业和品牌宣传推介等。
请你乡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一村一品”建设实施方案》(闽农综〔2022〕53)等文件要求,抓紧完善实施方案,落实好公示公告制度,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绩效目标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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