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3〕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7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3年度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
在我区范围内,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且一般年龄在60岁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均可按规定申报。
各乡镇(街道)推荐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对象1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类型及推荐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长期在我区农业农村领域从事劳动、服务、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热心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取得较好业绩。
1.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主动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创业致富,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吸收、推广“五新”技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秀科技推广人才;
3.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技能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能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乡土人才;
4.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工作10年以上,农业“五新”推广服务业绩比较突出,能够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效益显著的优秀村主干或乡镇农技干部;
5.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优秀人才。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按照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实地考核、综合评审、研究公布等程序开展,原则上4月底前评选工作完成。
1.动员推荐阶段(
2.组织考核阶段(
3.评审确认阶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同媒体的合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评选工作,扩大评选的知悉范围,让广大农业从业者参与到评选中来。
2.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在推荐过程中,必须核查推荐人选的综治及征信等情况,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评选标准,切实按照有关要求推荐人选,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公信度。
4.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大胆发现人才、开发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宣传人才,积极树立先进典型,用优秀人才的事迹引领带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取得成功。
五、材料报送
请乡镇(街道)于
(一)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的综合报告和《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各一份。综合报告包括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征信情况等内容。推荐人选考察材料主要从规模(或业绩)、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效应、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总体评价。
(二)推荐人选应提交的材料:①《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②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乡镇(街道)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将予以退回。③申报对象需提供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申报对象入选与否,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保存。
联系人:林小端,联系电话:22633809,电子邮箱:lj22633809@163.com。
附件:1.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3.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