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3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3〕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9
各镇(乡)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0号)文件精神及各相关乡镇(街道)所上报的农民补贴相关数据,经复核各乡镇审核上报资料,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6万元,用于农民实际种粮26144.11亩。此经费系一次性补贴,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报支。补贴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区农水局农商代发户(户名: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帐号:9070215010126220900038),由农水局代发户转到各相关农户的卡号。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我区于
附件:1.2023年洛江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3年洛江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农户明细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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