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6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3〕1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2
各镇(乡)、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村级农技员承担着各村(居)农业生产、病虫害调查与防治技术指导以及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是我区农业农村工作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基层农技队伍。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省级农村“五大员”津贴转移支付的通知》(泉财预〔2008〕172号)和《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按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度全区村级农技员补贴资金10.44万元(详见附件),请你们将款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实发挥村级农技员的作用。
附件: 2023年村级农技员补贴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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