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6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3〕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6
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第一批和美侨乡建设、第二批共富产业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3〕25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第一批和美侨乡建设、第二批共富产业项目)150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附件1,2)。
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规〔2022〕1号)文件,管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和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第一批和美侨乡建设、第二批共富产业项目)任务清单
2.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第一批和美侨乡建设、第二批共富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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