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洛江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9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3〕17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8
    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10:15

    虹山乡、马甲镇、河市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为确实做好我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提升我区优质农产品生产水平,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287号)要求,对照“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截至11月15日)农(兽)残(含胶体金免疫快检)2023年进度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泉州市洛江区宏美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福建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彭殊养殖场、泉州市洛江区鑫来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区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增报获认证的泉州市洛江区芸香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兽)残(含胶体金免疫快检)进度较快的河市镇、马甲镇进行补助(详见附表),款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洛财农指〔2023〕39号)支出,请相关单位尽快将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并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0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区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及农(兽)残(含胶体金免疫快检)补助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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