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2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4〕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1
各镇(乡)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农户: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6号)文件精神及各相关乡镇(街道)所上报的农民补贴相关数据,经审核,2024年洛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39.223341万元,其中上级下达339万元、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违规退回本局2233.41元,补贴面积36761.28亩,用于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权22614户的种地农民的补贴发放。此资金系一次性补贴,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2024年下达的补贴资金和2023年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农水局拨付区农水局农商代发户[户名: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代发账户),账号:9070215010126220900038],再由农水局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我区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附件:1.2024年洛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2.2024年洛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明细表
3.2024年洛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资金及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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