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4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6
河市镇、罗溪镇、虹山乡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第一批水利专项(为民办实事)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2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水水〔2024〕8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市级第一批水利专项(为民办实事)资金34.5万元,其中:虹山乡松角山村16.5万元,罗溪镇垵内村9万元,河市镇厝斗村9万元。
请各地抓紧完成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并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4年市级第一批水利专项(为民办实事)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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