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4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6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泉州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精神,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促进粮食产业全链条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为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8530亩、产量11710吨的底线目标,保证水稻种植面积稳中略增,保质保量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经研究,现下达我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水稻生产重点村水稻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物料补助、社会化服务,改善耕作条件,修缮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等,有效带动增产增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2.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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