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4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6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下达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9-06 10:52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泉州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精神,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促进粮食产业全链条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为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8530亩、产量11710吨的底线目标,保证水稻种植面积稳中略增,保质保量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经研究,现下达我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水稻生产重点村水稻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物料补助、社会化服务,改善耕作条件,修缮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等,有效带动增产增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2.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洛江区水稻生产重点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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